
宁夏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09日,注册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区贺兰山苏峪口,法定代表人为曹吉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露营地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宁夏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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