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此前发布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为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3年后,省级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验收申请,文化和旅游部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实地暗访等程序,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落实和建设目标实现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不通过的,指导其进行整改。整改一年后,再次申请验收。第二次申请验收时,若仍然无法通过,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资格,予以摘牌。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分两批正式确定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10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数达到16个。